土木工程与建筑系关于2013届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毕业实习、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安排的通知
为了加强土木工程与建筑系2013届毕业生实践环节的组织和实施工作,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,特制定毕业实习、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安排。
一、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进程安排
周次 |
时间 |
内容及要求 |
1-2周(毕业实习) |
2013.2.25-2013.3.11 |
深入调研、查阅资料、选报毕业设计题目类型 |
3-11周(毕业设计) |
2013.3.12-2013.4.20 |
每周参加固定时间指导,按照学院要求完成材料填写及毕业设计(论文)等相关内容。 |
2013.4.21-2013.5.7 |
毕业答辩,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评定 |
二、成绩评定办法
毕业实践成绩评定标准:毕业实习报告(20%)、指导教师评价(50%)、毕业答辩(30%)。
指导教师成绩评定标准:由指导教师根据下列条件评定。包括是否按时完成毕业实习各阶段所要求的工作;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、独立工作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;工作态度及遵守纪律情况等。
毕业实习报告成绩评定标准: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撰写的实习报告情况评定。